|
|
|
|
|
|
主旨 | 雨遮不得計價 違者重罰150萬 |
內容 |
更新日期:2011/05/01 02:20 管婺媛/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管婺媛/台北報導】
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將在今天上路。內政部表示,履約保證機制及附
屬建物如屋簷、雨遮不計價等,將是未來查核重點,違者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
護法》開罰,最高可處以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由於預售屋買賣交易糾紛時有所聞,為落實保障消費者權益,內政部依《消
保法》第十七條規定,將履約保證機制納入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並於去八月十六日公告,給予業者八個月準備期,今天正式生效。
從今天開始,建商所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載明履約保證條款,其
保證方式共有五種,包括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之保證、價金信託、同業連
帶擔保、公會連帶保證等,消費者可與建商協議擇一採行。
過去因雨遮測繪登記範圍沒有明確規定,導致不少買賣糾紛。內政部曾表示
,由於過去雨遮並不納入建築物容積,在監察院糾正過的相關案例中,建商往往
會在牆壁、窗戶外圍,建蓋一整排的雨遮,連沒有窗戶毋須遮風擋雨的地方也蓋
,甚至出現如「土星環」一般環繞整棟房子的雨遮,全灌入整體建物坪數,再當
可使用面積的價格賣出,影響消費者權益。
原本內政部計畫在去年八月限制預售屋的雨遮、屋簷坪數不得計價與登記,
但因建商反彈強烈、四處陳情而拖延緩議。經過數月協調溝通,行政院長吳敦義
於今年一月初親自拍板定案,確定雨遮、屋簷雖可登記所有權但不得計價政策。
台中法拍陽明房訊 |
|
觀看更多資訊.........
| |
雨遮不得計價 違者重罰150萬 台中陽明房屋,台中陽明房訊,台中房屋,台中市房屋,台中買屋,台中賣屋,台中市賣屋,台中租屋,台中不動產,台中買屋,台中賣屋,台中租屋,台中不動產,台中買房,591租屋,591中古屋
| | | |
值班人員 E-mail: sheloglove@yahoo.com.tw
服務電話:(04) 2247-5592 手機號碼:(04) 2247-5592 服務地址:台中市北屯區梅川東路四段105號
|
台中陽明房屋,台中陽明房訊,台中房屋,台中市房屋,台中買屋,台中賣屋,台中市賣屋,台中租屋,台中不動產,台中買屋,台中賣屋,台中租屋,台中不動產,台中買房,591租屋,591中古屋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