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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行死刑 藍委轟王清峰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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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行死刑 藍委轟王清峰下台 更新日期:2010/03/11 04:11 內政部與警政署:應該依法執行 〔記者曾韋禎、施曉光/台北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公開宣示寧願下台,任內絕不執行死刑,多位執政黨立委昨質疑王清峰言行不妥,要求依法執行死刑,尊重司法。 內政部長江宜樺在內政委員會答詢表示,法律如何規定,行政部門沒依法執行,就是不妥。警政署長王卓鈞也表示,在修法前,這四十四名該依法執行的死刑犯,就應依法執行。 藍委追問看法 吳揆說還沒有答案 行政院長吳敦義昨晚到總統府參加馬英九總統邀宴藍軍立委餐會時,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也當面詢問吳揆的看法,並預告週五院會總質詢時要問這項議題。吳揆回應,目前他還沒有答案,還在思考中,請黃昭順不要讓他為難。 席間不少藍委向吳揆反映,王清峰的說法已引發民眾極大反彈,尤其是受害者家屬更不能接受,質疑法務部在未修法廢除死刑前,法務部長不應該片面決定停止執行死刑。 立委吳育昇昨也在立院重砲轟擊王清峰指出,現行法律有死刑制度,若三審定讞後不執行,就是違法違憲。若王清峰要堅持個人廢死刑的主張,就該比照衛生署長楊志良立即下台,去宣揚其主張,若王清峰不辭,他會以廢弛職務為由,要求監察院彈劾。 立委黃昭順表示,法務部不執行死刑,就是司法怠惰,對治安工作將造成困擾。郭素春說,王清峰應該顧及被害者和家屬的感受,不是自己說了就算。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鴻池指出,如果這項政策主張無法讓全民接受,王清峰就應考慮個人進退,王清峰身為部會首長,應該聽聽全民的心聲,不要這麼武斷,黨團對此持開放立場。 立委吳清池批評,法務部長對死刑定讞卻不執行,就是廢弛職務、瀆職,對被害者家屬而言,情何以堪。王清峰未依法執行死刑,已逾越法務部長應盡的義務,監察院應該主動調查王清峰應負的責任。 立委謝國樑則力挺王清峰,強調不論誰來當法務部長,都無法解決現有四十四名死刑犯是否執行槍決問題。如因拒絕執行死刑,就要王清峰下台,只會糟蹋了一個好部長。
總共:29條  第 1 2 3 頁
編號:1 網友: YAHOO 於 2011-03-24 22:19:42 說:
總統:死刑仍要依法執行
更新日期:2011/03/24 13:19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4日電)國際監察組織理事長魏肯(Beverley Wakem)今天說,部分國家存有死刑,違反人權。總統馬英九指出,死刑存廢在國內還沒有形成共識,已經宣判執行死刑的案件,還是要依法執行。

監察院今舉辦「第26屆澳洲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研討會議,今年年會主題是「監察與人權」。

魏肯致詞指出,監察使最重要的使命是協調政府間的互動,並讓官員有良好的品德,讓百姓對政府有好的信任;另外,有些國家仍有死刑存在,這違反人權,身為監察使應該站出來,將事實勇敢表達出來。

馬總統應邀致詞,他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針對死刑議題表示,對於所有的重大犯罪,都要有一套完整的刑事政策,死刑的存廢目前在國內還沒有形成共識,因此,已經宣判執行死刑的案件,當然還是要依法執行。

但他也說,目前會把一些例如像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或者像兵役法當中有死刑的部分,把它減少,這是政策,但重大犯罪還是要依法審判、依法執行。

馬總統致詞時指出,台灣過去簽署2項聯合國人權公約,他就任總統後,決定讓人權保護與國際接軌,要求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希望透過這樣的過程,讓政府法規運作政策符合國際人權的水平。

監察院長王建?致詞指出,國家曾多次修改憲法,監委產生方式有幾次變革,但監委獨立行使職權的精神沒有改變。這屆監委積極行使監察權,落實兩公約施行法所規定的人權標準,解決人民陳情案件,主動出擊掌握民意脈動,調查違法失職,減少行政不彰。

另外,王建?也提到,這次監察使年會,日本原本有3名代表要參加,後來因為日本震災無法出席,他也請與會人士為日本震災默禱1分鐘。1000324

(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0年3月24日)

編號:2 網友: yahoo新轉 於 2011-03-06 15:44:27 說:
法界:長期監禁 也是虐待死囚
更新日期:2011/03/06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陳文嬋、林俊宏/綜合報導〕國際特赦組織譴責台灣槍決死囚,引起被害人家屬反彈,呼籲特赦組織不要干預台灣司法,應顧及死者家屬沉痛心情;多名律師也認為,我國是依法行政,若貿然廢除死刑或不執行,恐對治安產生影響。

前天槍決的五名死囚之一莊天祝,曾連續殺害袁周彩霞等四名婦人劫財,袁婦的女兒昨說,台灣雖簽署國際人權公約,但依法執行死刑槍決,國際特赦組織應給予高度尊重,不該干預,才能維護國際公平正義。

袁女說,殺人犯泯滅人性,殘害他人生命,已放棄自身人權,應接受法律制裁,不該給他重生機會,家屬傷痛永難平復,法務部應保留死刑,對危害社會之人祭出重罰,才能懲奸除惡。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謝岳龍、葉志飛都認為,我國本來就有死刑規定,法務部是依法執行槍決,且現階段要判決死刑定讞,須經院檢警詳細的調查、偵審,可說是求其生而不可得,加上其他先進國家也存有死刑制度,若貿然廢除死刑或不執行,恐影響治安,被害人家屬也難以接受。

謝岳龍說,曾有民調顯示,有七、八成的民意反對廢除死刑,過去也有死囚自殺案例,因長期監禁,不但是虐待死囚,對獄政管理也產生問題。

謝岳龍指出,鄰近的日本曾十多年未執行死刑,前年也開始執行槍決,顯見各國國情不同,若政府不執行死刑,將連帶影響檢察官及法官執法心態,甚至會影響治安。

編號:3 網友: 今日新聞 於 2011-03-06 10:35:06 說:
廢死抗議 朱學恆:點亮5根蠟燭少點17支火把(2011/03/06 00:32)

五死刑犯背負數條人命,3月4日遭處決。﹝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為法務部一口氣槍決5名死囚再抗議,除了獻上5盞燭光表達不滿,還以江國慶冤獄案為自己理念背書。對此,宅神朱學恆則譴責這樣的做法無利於台灣,並認為「點亮5根蠟燭,卻少點17支火把」;而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也痛批是「超級惡劣政客的手法」。

廢死聯盟4日晚間前往法務部,鋪開5片黑紗、獻上5盞燭光,痛批馬政府左手簽署人權公約、右手繼續殺人,因為馬英九人前撫慰江國慶家屬,轉身卻指揮槍決可能冤枉的死刑犯。其中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更表示,伏法的5人「沒有一個人(死刑)定讞超過15年,誰知道這裡面有沒有冤枉的?」

廢死聯盟以江國慶冤死案件為由,質疑執行槍決可能再度造成冤案。對此,朱學恆則認為,該團體為鍾德樹、管鐘演、王志煌、王國華、莊天祝點亮5根蠟燭,卻少點17支火把,因為被毀掉的17個家庭,你們從未幫他們紀念;他還指出,江國慶案不是拿來做「業績」的武器,並表示很悲哀有這樣的團隊。

周玉蔻也說,廢死聯盟利用江國慶案談冤枉,但這5位被槍決的死囚,哪一個不是罪證確鑿,這樣的作法根本是把橘子、蘿蔔混在一起,是「超級惡劣政客的手法」。另外,她也談到馬政府「偽善」的兩面討好手法,一邊簽署人權公約,另一邊又聘請白冰冰擔任國策顧問,更質疑她「何德何能」,因為白是個優秀的演藝人員,但談死刑向來非常激動。

至於,在監獄長期擔任教誨師的應曉薇也說到,認識管鐘演和鍾德樹10多年了,坦承鍾很難輔導,因為他一直認為會犯下這起案件是自己和女老師的感情恩怨引起,而火燒安親班導致3個小朋友死亡應是過失殺人。

應曉薇更呼籲,廢死聯盟不要消費剩餘的40名死囚,畢竟死刑都已經定讞,不要在擾亂他們平靜的生活,並希望該團體也到收容所輔導受刑人,真正了解他們的想法,再來談廢死與否。

此外,節目進行中主持人也數次強調,晚間現場有邀請廢死聯盟與林峰正前來卻遭到拒絕。而朱學恆也質疑為何不上節目,並隔空喊話要該團體打電話進來,舉證這些被槍決的死囚中哪一位是冤案。

原文網址: 廢死抗議 朱學恆:點亮5根蠟燭少點17支火把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3/06/91-2694001.htm#ixzz1Fmbia3Yx

編號:4 網友: 今日新聞 於 2011-03-06 10:22:23 說:
反擊! 法務部:別拿江國慶案批評死刑(2011/03/05 17:37)

死囚莊天祝殺害四名婦女,從老師到流鶯都有。﹝圖/資料畫面﹞

死囚鍾德樹向安親班縱火,害死無辜學童。﹝圖/資料畫面﹞

殺害毒販的死囚王志煌,於台中槍決。﹝圖/資料畫面﹞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法務部今(5)日表示,槍決5名死囚前都已詳細閱卷審核,排除誤殺可能,與空軍士兵江國慶案全然不同,希望外界別再消費江國慶案,做為批評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的理由。

鍾德樹、管鐘演、王國華、莊天祝及王志煌5名死囚昨晚伏法,反死刑團體表達抗議,指「馬政府左手簽人權公約,右手繼續殺人」、「馬總統人前撫慰江國慶的家屬,轉身卻指揮槍決可能冤枉的死刑犯」;另有媒體報導「槍決時機,引發政治聯想」,也有媒體批評「馬總統才說要減少死刑使用,法務部卻立即執行5人死刑,讓人感到前後矛盾」。

法務部聲明指出,聯合國兩人權公約雖明白揭示生命權為首要人權,但沒明文規定廢除死刑,也不否定未廢死前,依法執行死刑的合法性,台灣依法執行死刑,沒有違反兩公約,何來「左手簽人權公約,右手繼續殺人」的批判。

聲明說,減少死刑使用是指法制上減少使用死刑,及在判決死刑時謹慎量刑,不表示經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案件都不能執行。現行法制既未廢除死刑,自應依法行政,總統英九宣示減少使用死刑,與法務部依法執行死刑,沒有牴觸、矛盾。

法務部表示,去年槍決4死囚後,最高法院又判5人死刑定讞,法務部依法審核,執行時間沒有政治、選舉考量。本次依法執行之5名受刑人,均是歷經詳實偵審程序而認求其生不可得,方判決死刑定讞。其中更有經法院更審六次以上或於等候執行期間,多次提起再審、非常上訴等救濟程序者,其等訴訟權益已獲保障。

法務部說,死刑係以國家公權力剝奪犯罪人生命之刑罰,在執行上必須慎重,於執行前為求審慎,更由專人逐案詳加閱卷審核,以排除任何誤殺之可能,與江國慶案之情形全然不同,希望外界不要再以江國慶之單一個案來質疑法務部依法執行之決心,更勿再消費江國慶案作為不執行死刑之理由。

原文網址: 反擊! 法務部:別拿江國慶案批評死刑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3/05/91-2693951.htm#ixzz1FmYV6riA

編號:5 網友: 今日新聞 於 2011-03-02 19:30:44 說:
贊成執行死刑 羅淑蕾:對惡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殘酷!(2011/03/02 11:22)

菲國特使不道歉,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何必來。

記者陳思穎/台北報導

法務部在2010年4月槍決4名死囚後就沒有動作,法務部長曾勇夫1日表示,法務部將按既定程序行事,3月「有機會」執行死刑,對此,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今(2)日強調,「部長該怎麼執行就怎麼執行!不要說要替這些惡人求情!對惡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殘酷」。

台灣自民國94年12月槍決殺人犯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已超過4年未執行死刑,直到曾勇夫接任法務部長,才在去年4月30日晚間執行槍決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等4人,目前仍有40多名三審定讞的死囚待執行。

國內對於是否廢除死刑仍有諸多爭論,國民黨立委吳育昇1日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關切死刑犯執行時程,表示若死刑犯一心求死,又「求其死不可得」,是另一種人權的相對折磨。

曾勇夫說,法務部非常審慎審核,若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再審或申請釋憲,會審慎選擇執行,將照既定行程處裡,「這個月(3月)將有機會」。殺人案受害家屬在去(99)年6月間,曾到法務部求見部長曾勇夫,要他繼續執行死刑,曾勇夫當時也承諾決心不變。

對於曾勇夫指3月有機會執行死刑,羅淑蕾今日表示,「一般會被判到死刑都已經是犯了很嚴重的罪,法律既然是這樣規定,就應該去執行,該執行,就是要執行!」

羅淑蕾並強調,「很多人都說要廢除死刑,還是說要特赦他們,那太缺乏同理心!『部長該怎麼執行就怎麼執行!不要說要替這些惡人求情!對惡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殘酷』」。

原文網址: 贊成執行死刑 羅淑蕾:對惡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殘酷!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3/02/91-2693011.htm#ixzz1FRONitMs

編號:6 網友: yahoo 於 2010-10-16 11:42:12 說:
贊成:社會較能接受 反對:幹嘛要養壞人
更新日期:2010/10/16 05:55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法務部計畫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發言人林欣怡昨天表示,這是目前國內民意最可接受的方案;但有被害人家屬質疑,為何要花錢養這些犯大錯的人?

林欣怡指出,歐盟的推動全球廢除死刑委員會已訂出二○一五年達成目標的計畫,越來越多國家都已廢死,就連中國大陸也開始檢討,聯合國也有越來越多關於廢除死刑的討論,希望台灣不至於成為全球最後一個仍存在死刑的國家。

廢死聯盟認為,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是目前國內較能為國人接受的方案,過去曾期許國內政治人物能有擔當為理念宣布廢除死刑,但在選舉的壓力下,國內政治人物顯然不太可能為了人權理念而對抗多數民意。

反對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法界人士認為,終身監禁比死刑更殘酷,如果死刑不人道,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讓人活得沒希望,難道不是一種不人道?

一名家屬的孩子被人殺死,雖不再怨恨對方,但認為不要全面廢死,維持死刑至少能有嚇阻作用。

也有部分被害人家屬反對以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取代死刑,他們擔心萬一總統以建國百年等各種理由提出減刑,原本不可假釋的無期徒刑,是否又變成可以假釋?

部分被害人家屬質疑,為什麼要花納稅人的錢養這些犯大錯、對其他家庭造成傷害的人?

編號:7 網友: YAHOO新聞轉貼 於 2010-03-27 11:55:39 說:
頭號死囚 最快6月槍決
更新日期:2010/03/27 04:11
駁回釋憲為死刑背書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鍾德樹釋憲案駁回後,會不會成為4年多來第一個被執行死刑者,不但台灣民眾關注,全世界反對死刑團體也同樣重視,法界普遍認為,大法官昨天等於替法務部的死刑執行「背書」,但也帶給法務部不少壓力,槍決第一個死刑犯的時刻,可能很快就會到來!

法界人士認為,就算執行第一個死刑犯不是鍾德樹,6月前法務部至少會圈選出一個惡性重大死刑犯槍決,另有法務部高層信誓旦旦指出,最慢年底前一定會槍決死刑犯。

當年鍾就是頭號死囚

至於鍾德樹被列為第一波槍決名單的機率,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機率不小,主因為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在2006年底簽署鍾德樹死刑令前,就是從當時待執行的24個死囚中,過濾出惡性較重大者,而鍾德樹就排第一位。

目前全國死刑定讞犯已增加到44人,其中原有15人聲請釋憲中,扣掉昨天釋憲被駁回的鍾德樹,尚有14人正釋憲中,另有2人被法院調卷,有機會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所以剩下的28個死囚,隨時都有可能被槍決。

法務部高層指出,部長曾勇夫依法執行死刑的態度相當明確,沒有絲毫模糊空間,但曾勇夫也認為應尊重程序正義,該走的程序和審核過程絕對不能馬虎,不會草率簽署執行令,只要經過法務部參事和檢察司審核後,認為已無不執行理由,就會簽署執行令。至於簽署執行令的工作天,法務部及檢察高層普遍認為很難估計,因為每個死刑犯的卷證資料都相當多,曾勇夫已要求負責審核的法務部參事重新仔細閱卷,等到閱卷完畢後,再由檢察司及參事彙整資料,審酌犯案惡性重大程度、有無悔意、被害家屬是否原諒等,若答案都是負面的,就會列為優先執行對象,呈交曾勇夫圈選執行令。

一般認為,曾勇夫不致一次執行太多死囚,因每個死囚的案情程度不同,此外國際觀感也不能不顧慮。

另外,法務部制定的「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被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條文本身合法性就有問題,似乎不宜拿來作為暫停執行死刑的依據,因這個死刑執行要點,未經立法院通過的母法授權,法務部就自訂行政命令,其法律效力存疑。

特別是,死刑判決是最高法院三審定讞的結果,而提起公訴的也是法務部所屬的檢察官,若法院認無冤枉疑慮後,身為檢察官上級的法務部,反過來質疑自己的檢察官起訴內容,還以行政命令拖延執行法院確定判決,相當不合理。 (相關新聞刊A1)

編號:8 網友: YAHOO新聞轉貼 於 2010-03-21 19:45:36 說:
法官:判死刑暗掙扎 絕非輕率
更新日期:2010/03/21 18:58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1日電)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堅絕反對執行死刑去職,她並多次強調無法接受自己雙方沾滿鮮血。資深法官表示,決定判下死刑前,都有外界無法想像的心理掙扎,絕對不是輕率判決。

台灣現行法律已不再有「唯一死刑」的罪名,只有52條法律規定最重可處死刑,態樣不是涉及殺人,就是暴亂通敵,或販毒、劫機等重大危害社會的犯罪。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庭長陳晴教,任職法官近30年,談起首次判人死刑的心路歷程,仍記憶猶新。他說,初任法官不到1年,負責承審1宗殺人案,由於被告手段極為兇殘,讓他首次想作出死刑判決。

他說,當時妻子再過幾月即將臨盆,想到家中將有新生命降臨,自己卻要剝奪他人性命,心理很掙扎,也懷疑人是否有權決定他人生死。

篤信基督教的陳晴教因而求助牧師。牧師告訴他,法官依附在國家法律之下,只要依法行事,法律賦予他的裁判權,就是「上帝賦予的權柄」,他絕對有權作任何判決。雖然案子後來並非死刑定讞,但陳晴教說,牧師的話讓他頓然寬心,也不再懷疑自己。

擁有豐富刑案承審經驗的司法院刑事廳法官蘇素娥舉殺人罪為例表示,相同殺人案,刺殺被害人1刀與將被害人肢解分屍,程度明顯不同,若非被告惡性非輕,有永世與社會隔絕之必要,現在的法官通常能不選擇死刑,就不選擇。

多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法官認為,法律是社會科學,不是數學公式的一加一等於二,對被告犯行情節輕重,要考量是否惡性重大、犯後有無悔意、能否受教化等,絕不能僅因台灣還有死刑就認為是人權落後。若回頭看以往曾判過死刑的案件,法官說,就算重新審理,仍會維持相同判決。990321

編號:9 網友: YAHOO新聞轉貼 於 2010-03-16 22:45:44 說:
馬首談廢死民調:精英份子多反對
更新日期:2010/03/15 11:39

就在法務部長王清峰為了堅持「任內不執行死刑」,辭官下台的敏感時刻,馬總統上午接見檢察官協會朱楠理事長,首度表示「推動廢除死刑」跟已經判決死刑定讞的執行,必須分開處理。馬總統還舉民調表示,高精英份子反而大多「反對廢除死刑」,他說如果社會不培養理性討論空間,就只會流於情緒發言。

總統馬英九:「這個議題本身的教育、辯論跟宣導,還是嚴重的不足,所以在這方面,也許需要,包括法務在內,大家來多加探討,讓這理性的討論空間,能夠出現,這些議題不是短時間內,能夠有答案,但是都不來討論的話,可能永遠就陷入一種比較情緒性的爭論,這個對於社會的發展,並不是非常的健康;令人感到有趣的是,有72%,反對廢止,社會菁英有78%反對廢止,這個(民調)很有意思。」

編號:10 網友: YAHOO新聞轉貼 於 2010-03-16 22:43:51 說:
死刑爭議 王建煊:寬恕莫用錯地方
更新日期:2010/03/16 15:29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死刑定讞被告執行與否,引發爭議。身為基督徒的監察院長王建煊今天投書媒體指出,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

王建煊投書表示,最近大家常談寬恕,要廢除死刑,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故意不執行;也有人為文,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會饒恕殺人犯。這當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聖經的教導,但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

他說,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審判。這時檢察官不可說,要寬恕這個殺人犯,就不提起公訴了;而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王建煊認為,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必須依法論罪。台灣現在有些亂,這與大家動輒好鬥,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但「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他指出,很多人心裡、嘴裡講寬恕,但事到臨頭能不能誠心寬恕,可能是另一件事,因此他希望,當社會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他表示,聖經上說愛必管教。愛台灣,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眾多的台灣百姓,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恰當,例如要不要有死刑,這是可以討論的。9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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