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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強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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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加強消防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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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惡火》胡志強:21次安檢合格
2011年03月06日 08:29 蘋果即時
台中夜店今天凌晨發生大火,釀成9死12傷慘劇。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早上到火場勘查表示,該夜店在過去5年有21次安檢及格,上次檢查是2月11日,當時被查出2項不及格,其中1項是滅火器不足。胡志強表示,一定要加強消防檢查。 |
總共:59條 第 1 2 3 4 5 6 頁
編號:21 網友:
聯合新聞 於
2011-03-11 20:00:34
說:
大火究責 警消:問題出在法令模糊
【聯合報╱記者洪敬浤、李奕昕/台中報導】 2011.03.11 03:15 am
夜店大火風波持續延燒,在三名官員請辭,議員將矛頭指向警消首長。議員質疑,警察5年臨檢30多次,消防20多次安檢,都沒看到危險嗎?難道是去看猛男秀?而警消基層則認為中央法令規範模糊,又不在警消業務範圍,而市府把家屬協助會安排在警分局,只是想轉移焦點。
民進黨議員何敏誠說,三名政務官請辭,他要問警察、消防局長,就職2個多月,捫心自問有沒有過失?國民黨議員李中猛批,5年來聯合稽查才9次,警察臨檢30多次、消防檢查20多次,警消難道都沒看到危險?
警察局長刁建生說,警方該做的治安、風俗檢查都有做,而且消防局從警察局獨立之後,任務分工細,看不出警方有責任。廖明川說,消防安檢與火場救災都很盡責,他自認消防局無疏失。
基層員警認為這把火燒向警方,真的很冤,警方臨檢針對治安顧慮問題,例如清查毒品、通緝犯與失蹤人口等,安檢並不在業務範圍,即便當場看見「火舞秀」也無法可管,「難道要用縱火罪嫌把舞者帶走?」
消防單位也喊冤,根據消防法規定的安檢項目,其中消防安全設備包含滅火器、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緊急照明設備及避難器具,至於這次「出事」的天花板泡棉,並不在安檢範疇。不是沒有安檢,而是法令模糊造成安檢使不上力,「笨蛋,問題出在法令!」
警消人員認為,前天市府與家屬開協調會,明明應在市政府大樓召開,卻安排在分局舉辦,好像是警察的錯,令外界觀感「市府只想轉移焦點!」
國民黨台中市議會黨團昨天推出自律公約,黨團書記長黃馨慧說,外傳有民代關說,藍營議員要自清,也公開宣示不關說、不施壓,讓市府審查特種行業申請案、營業場所公安稽查與懲處,沒有民代壓力
編號:22 網友:
聯合報系 於
2011-03-11 19:55:29
說:
燒出問題…消防專技人員法 立院躺15年
【聯合晚報╱記者張弘昌/台中報導】 2011.03.11 02:59 pm
ALA PUB夜店大火燒出公安問題,消防專技人員法在立院躺15年,消防設備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張浩偉指出,國家考試消防設備師與暫行執業技師人數比例為一比五,人數嚴重不足,素質參差,應該儘速立法規範,執法才有明確依據。
張浩偉說,民國84年衛爾康西餐廳大火後,政府隔年新增消防設備師國家考試,不過15年來仍無管理消防設備師法源,考量消防設備師人數不足,還開放相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或技術士暫行執業。
也就是說民間公共安全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除了消防設備師外,另有暫行替代的各職類技術士替代。
張浩偉說,目前執業消防設備師約1千人,各職類暫代技術士約5千人,以ALA PUB夜店規模為例,一般找消防設備師約要8千元,但因坊間多是技術士,3千元也搶著做,不過,品質堪慮。
張浩偉說,雙頭並行的制度導致「消防專技人員法」遲遲無法立法通過,安檢制度不健全,無法落實、品質低落。
張浩偉說,就算安檢未落實或虛應其事,提出不當報告的專業技術人員也沒有停業或撤照問題,於是有夜店短報營業坪數以規避嚴格的排煙、消防栓等設施,也有人拿到執照後再擴張違章營業。
張浩偉說,馬總統在未當選前,曾允諾協助消防專技人員法通過立法,但3年過去了,立法工作卻毫無進展。
【2011/03/11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編號:23 網友: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 於
2011-03-11 15:54:07
說:
來信主旨:請市長推動消防專技人員法盡速通過立法
答覆內容:有關您於電子郵件提到消防設備師(士)自85年國家考試至今已有15年之久,消防安檢制度不健全暫行替代人員(既得利益者)充斥市面……等問題乙節。本次ALA PUB(哈克飲料店)發生火災事件造成人命傷亡,本人深表遺憾與難過,為釐清本案違規情形,並有效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本府除已通盤檢討相關涉及法令規定外,並已加速訂定「臺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針對本市室內特定場所禁止使用明火表演,及限制場所內容留人數、用火用電安全等加強管理措施外,亦將加強員工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及驗證,強化避難逃生引導與避難器具之使用等。
現階段消防專技人員執業之相關規範,內政部已訂定「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至於「消防專技人員法」之立法等問題本府會將您的意見向內政部反應。
另有關本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之設置係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設置。查該場所本府消防局係依實際使用用途,以甲類第1目之酒吧場所列管,因該場所面積較小,現場依法設有滅火器、標示設備、緊急照明燈、避難器具(緩降機)等消防安全設備符合規定;本府消防局於消防安全列管檢查係針對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火管理、防焰規制等進行檢查,近五年依消防法相關規定例行性之消防安全檢查,除於99年7月1日檢查發現99上半年度檢修申報書未依規定辦理並依法限期改善外(並於99年7月16日複查合格),其餘均合格。
感謝您對於本市市政的關注與指導,您如尚有疑問,可逕洽本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承辦人徐毓彩,聯絡電話23820583或23811119轉151。
承辦單位附件:無附件謝謝您!
敬祝 萬事如意 身體健康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 敬啟
承辦人:徐毓彩 連絡電話:23820583分機
編號:24 網友:
yahoo 於
2011-03-10 19:43:03
說:
展示決心 中市府一天稽查五百家商家
更新日期:2011/03/10 19:05
台中夜店大火奪走九條人命,燒出公安問題,也重創市府形象,為展現改革決心,市府團隊卯起來稽查取締,副市長蕭家淇說,包括警察局臨檢,消防局查設備,都發局拆除違規夜店招牌,經發局聯合稽查,一天下來,稽查五百多家商家。由於民氣可用,被強制處分的違規業者,大都配合公權力。(寇世菁報導)
台中夜店大火災情慘重,市府公安管理不力,遭各方責難,自認應該負起督導責任,向市長請辭的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淇,請辭待命,依舊堅守岡位。為落實市長胡志強指示,有作為還要追蹤績效,合規定更要問安不安全,市府團隊卯起來稽查取締,蕭家淇說,十號一天下來,包括警察局臨檢兩百五十家商家,消防局清查兩百四十三家商店,都發局強制執行兩家違規夜店斷水電,拆招牌處分,以及經發局為主的跨局室聯合稽查,共清查十二家夜店,八家暫避風頭,大門深鎖,四家舞場餐廳及夜店照常營業,其中一家百貨公司地下舞場湧入兩三百名舞客,稽查員要求業者關掉音樂,現場突然寂靜,舞客議論紛紛,市府說,由於民氣可用,業者和消費者沒有雜音,配合安檢,結果都符合規定。
蕭家淇說,對於規避稽查的店家,市府會持續追蹤,避免再有管理疏漏。
編號:25 網友:
yahoo 於
2011-03-10 19:38:30
說:
中市議員自律 不關說不施壓
更新日期:2011/03/10 16:18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0日電)「不關說、不施壓」,台中市多名藍營議員今天發起自律公約,為避免外界有官商勾結關說的臆測,希望所有市議員都能簽下「維護大台中公共安全自律公約」,善盡監督市政的責任。
國民黨籍中市議員李麗華表示,3月6日發生阿拉夜店重大公安意外,凸顯法令與執行的重大缺失,外界傳聞有民意代表介入關說,讓許多市議員蒙受不白之冤,因此希望透過自律公約的簽定,杜絕不當揣測。
台中市議員公共安全自律公約的內容,包括不關說不施壓特種營業之設立申請、不關說不施壓營業場所之公共安全與消防安全檢查,以及不關說不施壓稽查單位以「勸導替代開單」來規避法規懲處等。
市議員李麗華、陳本添、陳清龍、黃馨慧等人簽下自律公約。中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黃馨慧表示,將邀請民進黨籍議員一同參與,希望所有民代都能盡監督之責。1000310
編號:26 網友:
yahoo 於
2011-03-10 19:36:36
說:
中市消防局長:沒想過辭職
更新日期:2011/03/10 15:38 (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10日電)台中阿拉夜店大火9人喪生,造成中市包括副市長蕭家淇在內的3名一級主管請辭,各界究責聲也指向消防局。中市消防局長廖明川今天表示,「沒想過這個(辭職)問題」。
阿拉夜店大火造成嚴重傷亡意外,也燒出了消防安檢等問題,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李中表示,聯合稽查小組中,警消人員是第一線人員,最知道夜店在做什麼,當大家都把矛頭指向核照單位時,警消單位不應躲在背後。
李中指出,坊間都知道,如果業者經營飲酒店,第一個會想到要「擺平」警察局,第二個是消防局,而市府對阿拉夜店公安聯合稽查了9次,警察單位也去了30餘次,消防單位去了20多次,都沒看到業者在玩火?
「難道都是去看表演的?」李中表示,警察局及消防局竟然大言不慚說自己沒有責任,實在太不應該。
廖明川回應表示,目前檢討整起阿拉夜店大火意外,消防局並沒有疏失,而安檢的過程一切符合法令規定執行,至於木門、樓梯、泡棉等項目不是消防法規範的範圍,是建管的職權。是否會跟進請辭負責,廖明川說「沒想過這個問題」。
廖明川說,一場大火造成9人罹難,他感到遺撼及傷痛,救災人員想把所有人救出來。這次火災讓大家得到很大的教訓,民意代表及行政機關對於消防法的修正有共識,台中市也會把禁止室內火把及火焰表演,制定成中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嚴加防範。
廖明川表示,在消防法修法完成前,消防局會先以勸阻代替取締,希望所有民眾一起監督,結合大家的力量,若發現餐廳或室內有明火表演,請立即通知消防局,不要讓悲劇重演。1000310
編號:27 網友:
yahoo 於
2011-03-10 19:32:06
說:
失火夜店用泡棉 中市府去年就知
更新日期:2011/03/10 04:11 去年6月安檢 都發局曾限期改善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張菁雅/台中報導〕偵辦ALA PUB大火案的台中地檢署昨有驚人發現!早在去年六月卅日的ALA PUB安檢報告中,民間公共安全技術士就明確指出,天花板有整片易燃泡棉,建議更換耐火、耐焰材料;台中市都發局要求限期改善,業者置之不理,之後竟就此沒有下文,市府也沒有裁罰動作;而夜店員工也證稱,聯合稽查小組來檢查好多次,都沒有官員提到泡棉,所以老闆才沒處理。
黃崇典7日還說 聯合稽查未發現
諷刺的是,關於「泡棉」,都發局長黃崇典七日就明確說過聯合稽查時「並未發現」,其說法對照「檢方的新發現」,黃崇典無疑被重重打了一巴掌;而黃崇典當天還說,應請火災鑑識單位「先確定有無泡棉」,根據這份安檢報告,事實是早在去年六月就「確定」有泡棉了。
台中地檢署從ALA PUB火場裡搶救出一堆已濕透的文件,這幾天一一晾乾、過濾,發現一份由民間公安技術士出具給該夜店的安檢報告,檢方如獲至寶,這份安檢報告非常詳細指出,該店「天花板大片泡棉」屬易燃材質,建議更換耐火、耐焰材料,而且這份報告還有夜店老闆王銘哲的簽名,後來傳喚相關人證發現,是該店女會計陳燕青代為簽名。
檢方查出,ALA PUB在去年六月卅日,依消防法要求,自聘民間公共安全技術士進行安檢,並作出這份報告,報告一份給業者,另一份送交市府都發局,都發局收到後,曾發函要求限期改善,業者卻置之不理,檢方也查扣了都發局的來函及整份安檢報告,發現都發局並未積極處理,業者沒改善,都發局也沒有進一步的裁罰動作。
老闆不換泡棉 吹說自己後台很硬
檢方昨傳訊該店消防管理人、會計陳燕青,她說,公共安全技術士那次安檢報告,她有看到,也向老闆王銘哲反映安檢結果,但老闆置之不理,還吹說自己很有辦法,民代、議員都認識;陳燕青又供稱,天花板泡棉已經很久了,好多次市府聯合稽查小組來檢查,卻沒有官員提到泡棉的問題,所以老闆才沒處理,他們也以為老闆真有辦法,後來就這樣不了了之,泡棉維持原狀,繼續經營。
檢方還從火場搜出好幾張市府稽查小組給業者的副本,扯的是,明明泡棉就在天花板,但市府前後九次聯合稽查,有些稽查單上有稽查人員註記發現有泡棉,有些卻註記「沒看見」,非常離譜,而業者則維持一貫懶得理會的態度。
市府聯合稽查 沒人再提泡棉問題
針對隔音泡棉都發局去年就發現,都發局昨說,這是因「隔音棉不屬於室內裝修材料」,所以不列入稽查;但都發局長黃崇典七日被問到泡棉時,明白說過「 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天花板的裝修屬違法」,既屬違法,怎會不列入稽查?
據了解,局長黃崇典日前被問到稽查情形時,指市府三年來對ALA PUB聯合稽查九次,又說 ,該店九十七年三月六日,因避難層出入口寬度不符及前面「雨遮」違建,被罰六萬並勒令停止使用,同年五月八日執行斷水斷電,當時並沒提到泡棉有問題。
但檢方查扣的安檢報告,卻顯示泡棉的問題早就被提出,當時市府若積極有效處置,今天就不致釀成九條人命的慘劇;辦案人員搖頭表示,官員若因不積極作為而戕害人命,就難怪要被抨擊 「官僚殺人」了!
編號:28 網友:
yahoo 於
2011-03-10 19:26:59
說:
家屬將申請國賠:沒人想成修法祭品
更新日期:2011/03/10 02:54 梁貽婷、陳凱勛、陳世宗/台中報導
中國時報【梁貽婷、陳凱勛、陳世宗/台中報導】
台中阿拉夜店大火罹難者家屬,昨日與市府開協調會,家屬表示,大火燒出消防問題千瘡百孔,法令因此更改;九名罹難者生命卻成為消保法修法祭品,「沒有人想成為祭品,我們願意嗎?這樣很殘忍的,你們知道嗎?」
副市長徐中雄說,業者有投保意外險理賠金一千萬元,市府會代被害人向保險公司申請。
徐中雄表示,市府與家屬雙方不是對立關係,而是夥伴關係,如果火災責任是在市府,或許可以不用動用國賠,和家屬協商解決,就能大大縮短時間;後續理賠問題,目前已掌握業者王銘哲名下有十六筆以上土地以及存摺等,他要求兩、三天內,清查出所有資產,市府已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及凍結相關財產。
在協調會上,家屬說,他們能看見市府誠意,可是仍會集體訴訟申請國賠,「我們訴求不是要錢,而是要有輿論公評」,還有家屬質疑,事發至今已四天,調查報告為何還不出爐?張德淦胞兄說,「其實是誰的錯,相信他自己很清楚,只是出不出面承擔罷了。」
九日上午家屬齊聚殯儀館,準備相關招魂儀式,家屬難過地說,胡志強在邵曉鈴車禍意外時痛哭流涕,但面對他們摯愛的家人離世,卻「大悲無言」,要求胡志強應要用過去大家關懷邵曉鈴的心,關懷這些孩子,因為「每個人都是一條命,命同等重要呀!」
林秀韓父親說,胡志強在面對親人車禍生死拔河時,以及前往女兒靈堂上香時,不同時間的表現「大家都能看得見」,他不願多作評論;但每人都是一條命,認為胡志強沒有將心比心。
陳俊元的爸爸則表示,罹難者都是年輕的孩子,他要求胡志強應要用過去大家關懷邵曉鈴的心,關懷這些孩子;「總統及市長要給我們一個道歉,總統欠我們一個道歉!」
陳父指出,將業者財產假扣押有什麼用?負責人及股東都應該出面給一個公道,他只要一想到俊元才剛開始工作賺錢負擔家計,卻遭不幸,「這個傷痛要一直到我死才能解除,最少要傷痛廿年,要怎麼安撫?我真的很氣」。
編號:29 網友:
yahoo 於
2011-03-10 19:19:15
說:
胡志強飆下屬:去殯儀館看9條命
更新日期:2011/03/10 09:45 記者張明慧、李奕昕/台中報導
台中夜店大火,副市長蕭家淇、經發局長朱蕙蘭、都發局長黃崇典三人請辭負責;黃崇典還因壓力太大,談起遞出辭呈經過當場飆淚。被外界指該負全責的市長胡志強說:「等調查有結果再決定!」
即使下屬都已表態辭職「爭相負責」,但胡志強在昨天公安會報上仍語氣嚴厲地指責說:「發生火災讓我不得不問,我們作為夠不夠?」「檢查都符合規定,就不危險了嗎?公務員有作為,就真的有績效了、沒有責任了嗎?」
胡志強說,他知道近日市府陷入低氣壓,同仁認為稽查結果已符合規定,但大火燒死九條人命,他問同仁:「這樣可以告訴自己沒有責任嗎?」還要求同仁去殯儀館「看一看九條年輕性命!」還說:「嚴以責己,才是真正解決問題的方式!」
蕭家淇表示,大火發生當晚七點,市府緊急召開會議,三人自認有責任,同時向胡志強口頭請辭;隔天周一上班,三人立刻遞出書面辭呈。
黃崇典昨天上午參加公共安全督導會報,起立鞠躬向大家道歉,眼眶泛紅說:「在公務人員任內一向克盡職守,遇此事很難過,一定會負起最大責任!」記者詢問他如何負責時,他才說出「我會辭職」就飆淚痛哭。
蕭家淇昨天一切如常,照常挑起重任,還逐一解說、回應所有外界對市府質疑,並批示公文。他說,任何重大公安或傷亡,市府都有直接或間接責任,即使目前調查還沒明顯違失或舞弊,但他負責督導相關業務,當然要負起監督不周之責。
經發局長朱蕙蘭昨未現身,公安會報也派屬下出席,她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部屬沒違法,市長也充分授權,經發局一切依法行事,但九條人命犧牲,再說任何話都成了辯解或卸責,她身為聯合稽查小組的主辦單位,當然要辭職負責。說到最後,語氣哽咽。
胡志強在治安會報上「化身」記者,向一級主管提問,包括住宅區設夜店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原則怎麼辦?被斷水斷電又換名字申請,該不該過關?內政部要求隔音棉用防火建材包住,我們有建議嗎?種種問題,問得在場一級主管面色如土。
編號:30 網友:
自由轉貼 於
2011-03-09 13:59:57
說:
室內禁明火表演 立委提案修法
〔記者顏若瑾、曾韋禎、邱燕玲/台北報導〕消防署昨表示一個月內將提案修法,管制室內場所的明火表演;立院國民黨團承諾會列本會期優先法案。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昨率先提案修正消防法部分條文,明文規定室內營業場所,不得表演火把、爆竹及煙火等節目;但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專案申請,不在此限。
內政部長江宜樺說,現行法規對單純的泡棉沒有嚴格規範,但對地毯、布幔與窗簾等,消防法規都有要求應防燄,室內裝潢也有耐燃規定;內政部昨已與消防署、營建署開會決定,未來將規定室內裝修若加裝泡棉,應嚴格限制,不得隨意黏貼。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昨在立法院國民黨團記者會中表示,將提出消防法修正草案,管制室內場所明火表演,預計一個月內送至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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